本文部分內容摘自 Science 2022 年 5 月 13 日刊。
上週讀到 Science 的一篇短文,談到近年法證科學界中一件暗潮洶湧的事。
近年大家都開始注意到:其實人的思考和行為模式常存在認知偏誤(cognitive bias),偏誤會使人做出的決定傾向某一方。偏誤是甚麼?我認為《雜訊》一書引言中的例子簡單易懂:假設我們現在向靶心射擊,但無論怎麼描準,擊中的位置總落在左下角。換了槍後,卻都能擊中中心點附近。由此可以推斷,沒擊中大抵不是槍手的問題,而是步槍瞄準器根本就不準,總偏向了某一邊,瞄準器的這種錯誤就是偏差。

人的思考和行為模式也常出現偏誤。這次 Science 短文所提到的法證科學家 Itiel Dror,就發現人的認知偏誤也可能影響法證學家的判斷。
Dror 早期研究的合作學者 David Charlton 偶然讀到機師在不同壓力和環境下,感官感覺原來會不同,於是就想到:今天進行的指紋鑑識,明天再看一次的話,鑑證結果有可能不同嗎?
於是 Charlton 和 Dror 一起設計實驗,意外地發現指紋辨識居然可能受情境的影響,而得出不同的結果[1]。他利用一件相當有名的案件:2004 年,FBI 拘留了律師 Brandon Mayfield,懷疑他參與了馬德里一個火車站的炸彈襲擊,當時逮捕他的理由是,比對現場指紋後,資料庫檢測出 20 個近似一致的指紋中包括了他的指紋,他信奉伊斯蘭教,而且曾為一名與塔利班有聯繫的美國人提供法律協助,但 FBI 拘留他兩週後,馬德里警察找到了真正的犯人,Mayfield 並非原兇。在 Charlton 和 Dror 的實驗中,他們找來幾位熟悉此起案件的法證專家,並向他們提供(聲稱是)現場的指紋和 Mayfield 的指紋,讓他們重新判斷兩組指紋是否一致。
但事實上,Charlton 和 Dror 向受試專家們指供的,並非 Mayfield 一案的指紋,而是這些專家曾經處理過的案件中,他們判斷為一致的指紋。結果,5 位受試專家中的 3 位認為指紋不一致、1 位認為需要更多資訊,亦即有 4 位推翻了自己曾下的指紋鑑識結果。這個結果相當驚人(雖然樣本數只有 n = 5),顯示指紋鑑識結果可能會受法證專家獲得的額外資訊(例如案件情境)所影響。
在此以後,Dror 做了大量的實驗和研究,發現包括被認為是法證科學中黃金標準的 DNA 鑑別,都可能受認知偏誤的影響有出現不同結論[2]。例如在指紋鑑別中,系統比對往往會有多個近似一致的結果,法證專家卻都傾向選擇列表較上方的比對結果(Dror 的實驗是把多個近似一致的結果的順序隨機擾亂,但專家們仍傾向選擇上方的結果)。DNA 分析中,也曾發生過誤判的事,Greg Hampikian 教授聯同 Dror 重新研判 Kerry Robinson 的案件,當儘量去除情境資訊後,在 17 位專家中,16 人得出了與審判當時不一致的結論,認為 Robinson 的 DNA 可排除懷疑或無法確認是肇事者[3]。
科學家聽到這些發現後,大抵會同時感到意外、興奮和擔憂吧。意外和興奮指的是從來沒有人指出過人的認知偏誤會如此嚴重地影響法醫報告,而擔憂的是這些偏誤可能帶來不公義,畢竟在法庭內,陪審團和法官都是傾向相信法證專家的舉證的。再者,發現了這些可能存在的問題,再加以改變,才是令世界變得更好的機會和方法。
但 Dror 一連串對法證科學中可能存在認知偏誤的報告,卻招來同行的大量抨擊和憤怒。尤其是 2021 年的報告[4],最後更演變成所屬大學要召開幾乎要將 Dror 解雇的研究操守評核會議。在這篇研究報告中,他邀請法證專家對某案件中兒童的死因下結論,專家收到的是兩種情境中的其中一種:孩童是白人,由祖母送到醫院;或孩童是黑人,由母親的男友送到醫院。
結果發現,法證專家更大機會判斷黑人兒童的死亡方式(manner of death*)為他殺,白人兒童組別的專家則更大機會判斷其死亡方式為意外。這暗示死亡方式的判斷可能受人種、監護人與小孩的關係所影響。之前就曾有研究指出,在教育現場,黑人學生和白孩學生犯了同樣的錯時,黑人學生更大機會被重罰,其中一個原因就可能是老師普遍認為黑人學生重犯的機會更大,這也同樣顯示對象的人種可能會影響人所下的決定和判斷。
Dror 的這篇論文發表後,儘管目的是再次提醒法證專家,鑑識結果可能受認知偏誤所影響,卻引來同行的猛烈抨擊。例如,有人批評實驗設計不嚴謹(人種和監護人角色是兩個不同的變數,應分開討論),也有人質疑研究可能有違專業道德(實驗時應否告知受試者,研究目的可能涉及人種和認知偏誤)(但問題是,先告知受試者的話還能測出人種差異這一認知偏誤嗎?)。但似乎更多的,是同行對 Dror 的憤怒,有人直言認為 Dror 主導的一系列實驗根本是想(或會)摧毀法證這個專業。
這篇論文的共同作者 Joye Carter 回應道:
We’re supposed to be fact finders, but people got whipped up into this ridiculous attitude that they were being persecuted.
我們應是找出學科裡那些未知真相的人,但這些同行專家卻因為自身和學科被批評,而如此憤怒和表現出這些荒唐的態度(例如簽聯署書向學術期刊抗議)。
確實,這篇研究並非完美,但這篇研究報告仍為「目前法證專家的判斷可能受認知偏誤影響」這一假說提供了有力的證據;不完美的地方是將來其他研究可以著手解決和更深入探討的事。因此 Dror 提倡,應盡量減少與法證不相關的資訊(例如案件是否緊急、遺體的狀況等),才能避免因認知偏誤而導致的錯誤判斷。儘管如此,一些專家則認為取得盡可能多的資訊才有利判斷,例如退休教授 William Oliver 就指出:與法律更為密切的「死亡方式」本身就不同於「死因」,並不是由科學判定出來的結果,如果遺體附近發現遺書,那麼該起事件就很大機會是自殺,若缺少了遺書這一資訊,死亡方式該如何判斷?
法證是公義和法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當中(可能)受認知偏誤嚴重影響確實令人擔憂,但正正是這些報告向世界揭示了當中可能存在從未有人發覺的問題,人們才能開始想辦法減輕當中會影響公義和法治的因子,不願面對已顯露在眼前的缺陷,也未必是好事。
*註1)死亡方式(manner of death)不同於死因(cause of death),後面著重說明死亡的生理原因(例如失血過多),前者則包括自殺、他殺、意外等死亡的(非生理學)機制。
參考文獻:
- Dror, I. E. et al. Contextual information renders experts vulnerable to making erroneous identifications. 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156, 74-78 (2006). https://doi.org/10.1016/j.forsciint.2005.10.017
- Kassin, S. M. et al. The forensic confirmation bias: problems, perspectives, and proposed solutions. Journal of Applied Research in Memory and Cognition 2, 42-52 (2013). https://doi.org/10.1016/j.jarmac.2013.01.001
- Dror, I. E. & Hampikian, G. Subjectivity and bias in forensic DNA mixture interpretation. Science & Justice 51, 204-208 (2011). https://doi.org/10.1016/j.scijus.2011.08.004
- Dror, I. et al. Cognitive bias in forensic pathology decisions.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66, 1751-1757 (2021). 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111/1556-4029.1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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